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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能要求加工厂给我加工资和办社会养老保险吗?

作者:谭绍杨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08-12-12 00:00 浏览量:895

我是市内某加工厂的门卫,今年59岁。2003年加工厂改制后现成为民营企业,我从2000年10月15日到加工厂做门卫,我的工资由进厂时的200、250、300、350元,有时候一年加一次,有时候两年加一次,但到目前为止也只有400元。也没有社会养老保险,从进厂到现在也没签定劳动合同,厂里说我只是一个看门的,没必要签劳动合同,请问我能要求加工厂给我加工资和买养老保险吗?
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谭绍杨律师解答:第一,你所在的加工厂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问题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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